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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热点问题政策解读

来源: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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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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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退休的类型?

答:常规退休、特殊工种退休、病退(退职)。

问:企业职工退休条件?

答:缴费达15年并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问:2004年以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女性,退休条件?

答: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0号)规定,2004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因此,2004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以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年满55周岁的可办理退休。如2004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女性退休岁数为50周岁。

问:目前是否允许一次性趸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辽人社[2015]341号)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严格禁止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通过一次性趸缴或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行为。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可延长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即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可按此规定办理。

问:职工出生年月如何认定?

答: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当职工身份证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以职工档案中关于出生年月的最早记载为准。

问:退休待遇高低与哪些因素有关?

答:1、与参加工作的时间和缴费时间的长短有关;

2、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有关;

3、与办理退休手续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

问:缴费年限和工龄的区别?

答:缴费年限与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工龄是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的长短。在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问:中断缴费对以后的养老金待遇有何影响?

答:中断缴费将降低退休的养老金待遇。一是降低了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应减少,三是现行的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也有密切联系。因此,缴费年限长,养老金调整的额度就高。

问: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答: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在高空和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退休。

问:办理病退的条件?

答:(1)经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其中,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问: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1)创业场地补贴是指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办小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指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中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是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劳动者创办的企业,5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准)新吸纳(与之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自缴纳之日起相应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的部分。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企业,享受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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