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专家解难题

农村土地承包相关问题解析

来源: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4

【字号:

分享:

1、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否收回其原承包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农民是否可以在自己家庭承包地内建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都有哪些条款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